根据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9月29日发布的《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下称《倡议》),主要商业相继表示正在抓紧制定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实施方案,拟于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细则,在10月31日之前完成批量调整。
率先明确存量房贷利率下调时间表。10月10日,该行公告称,若购房者房贷为浮动利率定价、当前利率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BP,房贷利率将调整为LPR-30BP。10月25日实施利率批量调整将统一调整至LPR-30BP。符合条件的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可以进行批量调整。若购房者房贷利率等于或低于LPR-30BP,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记者11日还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相关人士处了解到,这两家银行将在10月12日发布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细则。浙商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等多家股份行人士亦表示,将于12日公布相关操作细则。广发银行11日也表示,正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同步做好技术准备,拟于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细则,10月31日前完成批量调整。
部分中小银行也跟随调整“步伐”,例如广东南粤银行11日表示,将于10月14日发布具体操作事宜,10月31日之前统一对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施批量调整。
今年以来,由于新发放房贷利率较快下行,新老房贷利差积累扩大,下调存量房贷利率呼声很高。为回应市场关切,《倡议》明确,各商业银行原则上应于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在调整幅度方面,对于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个基点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个基点,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记者梳理发现,除了北京、上海、深圳的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其余存量房贷利率均可以下调为LPR-30个基点的利率水平。北京、上海、深圳的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可以调整至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本次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将为借款人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举例称,假设某购房者在某一线城市有一套住房,当前房贷利率为LPR+55BP(贷款发放时首套房贷利率政策),即4.4%,调整后房贷利率为LPR-30BP。假设5年期以上LPR保持3.85%不变,重定价后利率为3.55%(=3.85%-0.3%),比调整前下降85BP,即0.85%。以贷款金额100万元、25年期、等额本息的房贷为例,调整前每月还款约为5502元,调整后每月还款约为5033元,该购房者每月可节省支出约469元,总共节省利息约14.06万元。
“银行下调存量房贷利率,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借款人房贷利息支出,预计这一项政策将惠及5000万户家庭,1.5亿人口,平均每年减少家庭的利息支出总数大概1500亿元。”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此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受访专家认为,存量房贷利率下调,有利于借款人进一步降低房贷利息支出,提升居民消费意愿,也有助于稳定购房者预期,提振信心。